發展遲緩兒童 需要早期療育介入

發展比較緩慢的兒童,若有早期療育介入,可以加強且支持孩子的各項發展。早期療育是由各部專業人士結合並提供服務,希望能就此減輕發展遲緩的現象。

早期療育的目的

希望針對發展較遲緩的兒童給予是當的療育,讓孩子能夠減輕發展較遲緩的現象並且提供給孩子融入社會的機會,目前法規訂定為6歲以前的孩子可以接受早期療育。若發現孩子有這些遲緩徵象,可以給予早期療育。

  1. 動作發展遲緩
  2. 認知發展遲緩
  3. 語言及溝通發展遲緩
  4. 心理社會發展遲緩
  5. 生活自理技能發展遲緩
  6. 全面性發展遲緩

發展遲緩的判定

爸爸媽媽在帶孩子的過程中,若有覺得自己的孩子似乎有發展遲緩的情形,可至醫院診所的小兒科轉交專業人員(兒童復健科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評估。評估完成後會得到一份療育計畫書,內部即有診斷結果以及早期療育的建議。

早期療育的好處

  • 潛能發揮

發展遲緩且未受早期療育的孩子,在學習特定技能的時候可能會有困難。但若有早期療育,也許困難的事反而變成的孩子的潛能喔。

  • 腦部良性刺激

對於發展遲緩的孩子,在此時更需提供腦神經的訓練,因為這個時候大腦處於快速發展期,是早期療育的最佳時機。

  • 提供家庭支持

部分有遲緩兒童的家庭會因此感到失望或感受社會排擠、遭社會標籤化,早期療育除了對孩子的照顧,也提供資訊給父母,讓父母感受的到社會支持,也得到喘息的機會。

  • 減輕成本負擔

發展遲緩若因未察覺而未做早期療育,待孩子較大時所費心力、時間及金錢都會多上許多。

政府資源

早期療育通報轉介

如果您家中有經由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院確診為發展遲緩兒童須接受療育者,可洽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通報轉介中心,全國共有35處。您可至「衛生福利部衛生及家庭署發展遲緩兒童通報暨個案管理服務網」查看通報轉介中心的詳細資料。

網址 : https://system.sfaa.gov.tw/cecm/resourceView/detail2?qtype1=1&qtype2=4

早期療育個案管理中心

經通報轉介中心評估後續有需要輔導者,將轉介至個案管理中心接續提供服務,如進行個案評估、擬定服務計畫,規劃及執行家庭支持性活動等,全國共有56處個案管理中心。可至「衛生福利部衛生及家庭署發展遲緩兒童通報暨個案管理服務網」查看個案管理中心的詳細資料。

網址 : https://system.sfaa.gov.tw/cecm/resourceView/detail2?qtype1=1&qtype2=5

Reference

衛生福利部

https://www.mohw.gov.tw/cp-88-238-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