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冠疫情已造成社區傳播,雙北地區也將警戒提升至第三級。也因此新北市政府對於長期照顧服務做了修正的措施。
所有長照特約單位須配合事項
1. 若有呼吸道症狀需要立即就醫;疑似新冠肺炎症狀,撥打1922專線。
2. 若發覺案家有確診或隔離者請暫停入家評估
3. 服務持續者,依衛福布公告指示辦理
4. 各單位須備好防疫物資
各長照單位需配合事項
新北市長照管理中心
1. 暫停複評案件
2. 非迫切性的申請個案延期至5/28再評估
社區整合式服務中心 (A單位)
1. 5/28前以電話訪視為原則,無實地家訪時段無法請領AA01。新案需於疫情警戒解除之一個月內完成家訪,但若疫情指揮中心有公告將另行通知。
2. 防疫期間若有爭議需回報照管中心進行協調
3. 社區式服務已經暫停服務。如果個案有居家服務需求,請優先協助異動。
4. 防疫期間「備餐項目」,請與案家溝通改以代購方式服務。
居家照顧服務單位
1. 暫停「陪同外出」、「散步服務」等項目
2. 若單位有跨縣市特約服務,服務人員不可跨縣市交互排班,請
務必分艙分流。
專業服務特約單位
為維持醫療專業服務人力挹注於防疫之量能,僅維持舊案組別服務,
新案則先行暫停派案。
各項服務因應措施
交通接送
1. 暫停共乘服務,加強司機防疫措施,可參考線上課程教學,網址 : ( https://reurl.cc/5o0qOn)
2. 陪同者請採實名制。
長照居家失能個案醫師服務
1. 因疫情升溫,為維持醫療體系投注防疫之醫療量能,醫師意見書開立項目暫停派案。
2. 因疫情因素無法家訪,以電話訪視為主。
機構喘息
目前社區式服務暫停服務,倘若個案自出院準備服務轉介至住宿式機構已預先預定時間入住不再此限。
送餐服務(OT)
服務持續。
社區服務
社區式服務(不含團體家屋)
業於 110 年 5 月 15 日通報服務單位就服務中個案進行需求調查,倘個案有急迫需求,則優先由該單位媒合居家機構提供服務或送餐,並通報 A 單位執行個案服務項目調整;如單位內調度力所未逮,則請單位提出需求名冊,由本局聯繫 A 單位協助調整服務計畫並媒合。
社區據點服務
1. 社區巷弄長照站(C單位)暫停相關課程服務。
2. 個案訪視以電話為主,個管人員與心理支持員訪視暫緩
3. 失智共同照護中心有關訓練課程、會議延期辦理。
輔具評估
1. 輔具評估以遠距評估,公寓樓梯爬梯機因不進屋僅量樓梯進行
評估。
2. 完全無法遠距之狀況(如無障礙、首次評估電動輪椅、電動代步車等等),則需要等疫情趨緩再評估。
3. 二手輔具照舊
相關訓練如照顧服務訓練、A 個管訓練等停止辦理。
相關聯繫會議皆暫停,必要時以視訊方式辦理。
資料參考